关于开展土地评估机构资信一级评审的通知

各土地评估机构:

    根据《辽宁省土地评估机构资信一级评审办法》(辽土协发[2012] 3号)文件规定,我协会拟于近期开展2016年土地评估机构资信一级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或推荐至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简称“中估协”)注册并通过2016年年检的土地评估机构均可自愿参加资信一级评审,但2015年度内曾受到过省协会、中估协、政府相关部门处分的机构不得参加资信一级评审。

    二、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为2016年4月1日——2016年5月31日。

    (一)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15日,报送申报材料;

    (二)2016年4月18日——2016年5月20日,报告评审及征求意见;

    (三)2016年5月21日——2016年5月31日,资信一级评审及发证。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辽宁省土地评估机构资信一级评审申请表》(附件1)

    2、参照《辽宁省土地评估机构资信一级评审指标》(附件2)的内容,详见指标说明。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按照“封面—目录—页码—《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的顺序,采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提交相应项原件供协会核验,无原件视为无该部分材料。若提交材料存在虚假内容,按照《辽宁省土地估价行业违规记分处罚暂行办法》执行。

    四、公布结果

    评级结果上报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及省协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向获得辽宁省土地评估资信一级的机构颁发证书。    

    资信一级评审,是省协会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构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凡获得资信一级的土地评估机构方可推荐到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及资信A级评定。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东煤地质大厦1706室。

    联 系 人:梁羽平  徐泽宇

    电    话:024-22724150   22724360

    网    址:www.lnland.com.cn

 

附件:1.《辽宁省土地评估机构资信一级评审申请表》

2.《辽宁省土地评估机构资信一级评审指标》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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