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国土资源部的指导精神,12月1日下午,省协会秘书处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1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的通知》(中估协发〔2016〕26号)。省协会将根据文件要求,做好《通知》的学习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管,依法履行协会职责。
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