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章程》及《会费收缴标准》,我协会从4月13日起,开展2016年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标准 团体会费 3000元/家;个人会费 1000元/人,其中包括代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收取 500元/人。 二、缴纳方式:现金及银行转账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 号:06145001040019212 名 称: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申菲 联系电话:024-22724150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