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辽宁考核点第二次土地估价师专业考核面谈考评的通知

各考核人员:

根据《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与执业登记办法(修订)》(中估协发[2014]2号)和《土地估价师专业实践与专业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中估协发[2014]3号)的规定,辽宁考核点开展了2016年第二次土地估价师专业考核工作。目前初评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专家初评的意见,我会定于2016年11月14日开展专业考核面谈考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谈时间

2016年11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二、面谈地点

沈阳凯莱酒店三楼会议厅

三、面谈内容

面谈考官与考生进行面谈,主要通过提问与交谈的方式了解考核人员土地估价基本知识、土地估价专业技能、土地估价师职业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四、面谈程序

1、进入面谈现场并入座(提前15分钟到达)。

2、听取面谈考评基本要求。

3、按照考官要求进行自我陈述,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简述专业经历等(用时不得超过2分钟)。

4、根据考官的提问与考官进行面谈交流(用时10-15分钟)。

5、面谈结束前,可对回答的问题进行补充(用时不得超过3分钟)。

6、当考官示意面谈结束时,离席面谈现场。

五、面谈顺序安排

1、请以下考生于上午8:15前到达考场签到:


 六、注意事项

1、面谈考评须携带本人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对应资格证书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专业考核申请暨推荐表,并于面谈前主动出示给考官;

2、着装整洁,文明有礼;

3、等候面谈考评时,切勿大声喧哗;

4、面谈过程中请关闭手机,不得接打电话;

5、面谈时放松心态,实事求是地回答问题;

6、面谈考评结束后迅速离开考场;

7、面谈顺序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有所变动,考生需提前到达考场并留意现场安排;

8、考生因故不能参加面谈的,视为弃权,本次专业考核不予通过;

9、面谈考评期间考核结果不予公布,请关注中估协网站或登录实践考核信息系统查询考核结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房  亭

联系电话:18840659666

办公电话:024-22724731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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