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第四届理事候选人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和《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章程》规定,我协会拟于近期召开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会上将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请你单位推荐一名同志为理事候选人。
    理事候选人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社会品德,政治素质高;
    2. 热爱土地估价事业,热心协会工作,关心会员的利益,愿意为土地评估机构及广大会员竭诚服务;
    3. 在业务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对土地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4. 能履行理事义务,出席理事大会;
    5.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
    6. 各市局推荐的人员为从事地价管理工作的科(处)负责人,各土地评估机构推荐的人员为所在单位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望各单位按以上条件推荐理事候选人,填写《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第四届理事候选人推荐表》,于2月28日前将推荐表传真至我协会,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协会邮箱中。
    邮    编:110013
    联 系 人:房亭   徐翟宇
    联系电话:024-22721070、024-22742795
    传    真:024-22741592
    E—mail:tudixiehui@yeah.net
    附:《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第四届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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