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土地估价机构: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立并完善会员信用档案”的要求,经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同意,依据该会议审议通过的《辽宁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打分标准》(2021年版)开展2021年辽宁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 二、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31日。 (一)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3日,申报材料; (二)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20日,材料汇总、组织专家评审; (三)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7日,结果公示; (四)2021年12月28日——2021年12月31日,公布结果、领取证书。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辽宁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申请表》(附件1) 2.参照《辽宁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打分标准》(附件2)的内容,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按照“封面—目录(页码)—《申请表》—基本情况指标—技术专业水平指标—内部管理水平指标—机构社会形象指标”的顺序,采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原件以备核验。 3.申报材料所属期限: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 30日。 4.按照沈阳疫情防控的要求,中高风险区机构无需到现场审核。具体安排,协会另行通知。 注:无原件视为无该部分材料,请各机构注意。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东煤地质大厦1606室 邮 编:110013 联 系 人:梁羽平 徐翟宇 电 话:024-22724150 22724360 网 址:www.lnland.com.cn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