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辽宁省土地评估机构报告抽查评议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议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4]80号)要求,为了加强对土地评估行业监管,省厅委托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对2021年第三季度土地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进行了随机抽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现将抽查评议结果予以公示。 
    本次共抽查土地估价报告100份,涉及100个估价机构。经评议,优秀报告2份,良好报告77份,合格报告19份,不合格报告2份具体评议结果见附表。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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