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土地估价机构: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立并完善会员信用档案”的要求,经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五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同意,依据该会议审议通过的《辽宁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打分标准》(2022年版)开展2022年辽宁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 二、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2月31日。 (一)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2月2日,申报材料; (二)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20日,材料汇总、组织专家评审; (三)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7日,结果公示; (四)2022年1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结果公布、发放证书。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辽宁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申请表》(附件1) 2.参照《辽宁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打分标准》(附件2)的内容,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按照“封面—目录(页码)—《申请表》—基本情况指标—技术专业水平指标—内部管理水平指标—机构社会形象指标”的顺序,采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原件以备核验。 3.申报材料所属期限: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 30日。 4.按照沈阳疫情防控的要求,沈阳市以外机构无需到现场审核。不能到现场核验的机构将准备好的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协会技术部邮箱(tudixiehuijs@163.com),技术部核查通过后再邮寄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涉及的原件一律采取视频或录制视频等方式进行审核,录制视频一定要注意保证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数量及清晰程度。同时签署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放到材料第一页。 注:无原件视为无该部分材料,请各机构注意。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东煤地质大厦1606室 邮 编:110013 联 系 人:梁羽平 徐翟宇 电 话:024-22724150 22724360 网 址:www.lnland.com.cn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