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土协办发﹝2023﹞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章程》及《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会费收缴标准》,我协会即日起,开展2023年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标准
1.团体会员会费 6000元/家,打入省协会账号。
2.根据《关于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2023年度会费缴纳的通知》(中估协发【2023】6号)文件要求,个人会员会费直接缴纳至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缴纳方式详见附件1)。
二、缴纳时间
2023年5月8日-2023年6月30日。
三、缴纳方式
会员会费,只接受对公银行转账。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 号:06145001040019212
名 称: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四、其他要求
个人会员会费转入成功,须将“转账凭证单”电子版、《机构划转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2023年度个人会费明细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票据流程
已缴费单位与省协会财务联系,领取“电子票据告知单”后登陆辽宁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票据。平台网址:http://218.60.151.85:18002/billcheck/html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 阳
联系电话:024-22724360,18842318300 (微信同步)
附件:1.《机构划转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2023年度个人会费明细表》
2.《关于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2023年度会费缴纳的通知》
http://www.creva.org.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35&id=8854
3.《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2023年会费收缴通知》
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2023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