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换新证

提供材料:
   (一)《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申请表》(在线填报、打印,一式2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身份证号码变更,姓名变更者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四)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遗失的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地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或相关媒介;
   (五)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损坏、逾期无效和信息需变更的人员,需提交旧证。


申报时间:
    随时申报至省协会,由省协会于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交中估协,中估协对各省申请换证的人员、材料进行复核、确认并汇总,于次年1月31日前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后统一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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