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机构联络员信息的通知

辽土协办发〔202320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省协会与各会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根据《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联络员工作制度》,现开展机构联络员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报送时间

2023年12月8日-15日

  • 报送内容

1.机构仅推荐一名联络员,填写《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联络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1)表格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扫描PDF格式发送至协会邮箱,邮件名称:机构简称-联络员。

(2)表格电子版,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

 

 

2.机构推荐的联络员,请于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辽土协会员联络员”微信群。

 

 

  • 其他事项

1.机构推荐的联络员应符合《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联络员工作制度》中相应条件,确保联络员能够完成相应工作职责。

2.《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联络员工作制度》(http://www.lnland.com.cn/news/494.html)。

3.联络员实行年度考核制,优秀联络员,将在年度信用评级工作中予以加分。

  • 联系方式

协会邮箱:tudixiehui@yeah.net

联 系 人:徐翟宇

联系电话:024-22724230   15940409727(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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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2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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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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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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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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