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 为切实做好换届工作,根据《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章程》,结合行业实际和发展形势,按照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省性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辽民社函〔2024〕82号)等文件规定,经协会第五届换届筹备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换届方案》(附件),现予以印发。 附件:《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换届方案》 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