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协会三届十四次常务理事会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2013年3月25日,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三届十四次常务理事会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主要就2013年年检有关情况和资信一级评分表修改情况提交各位常务理事审议。协会共有常务理事19人,参会19人。
    会议指出,2013年土地评估机构年检工作接近尾声,协会秘书处对各机构申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对其中出现比较集中的问题提出拟处理方案。一是对部分年检不合格的土地评估机构,建议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一个月,经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予以年检通过。二是对部分未按要求存放人事档案的土地估价师,建议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一个月,经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予以年检通过。拟处理方案方案及年检合格机构的名单提交各常务理事审议。
    另外,协会下一步将按期开展土地评估机构资信一级评审工作,为使资信一级评审指标的设置更趋于合理性,协会结合2012年资信一级评审指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拟对有关指标进行微调。增加“连续获得资信一级情况”指标,删除“机构成立时间”指标,并对基础指标中的两个分指标的分数稍作调整。形成《<辽宁省土地评估机构资信一级评分表>修改说明》提交各位常务理事审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两项议题予以投票,经统计,关于年检的议题同意票18张,不同意票1张,表决通过。关于资信一级评分表的议题同意票17张,不同意票2张,表决通过。
    同时,各常务理事提出对年检不合格的土地评估机构及估价师整改期限一个月,在期限上与机构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相冲突,该意见协会予以采纳,将整改期限由一个月调整为三个月;各常务理事对资信一级评分表修改也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协会秘书处将结合这些意见对评分表作进一步调整。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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