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土地评估机构: 为了加强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土地评估机构从业行为,根据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地评估机构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土地评估机构资信一级评审办法〉的通知》(辽土协发[2012] 3号)文件规定,我协会拟于近期开展2016年土地评估机构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15年度在我协会注册或经我协会推荐到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的土地评估机构。 二、年检时间 年检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2017年3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1.材料申报阶段:2017年2月10日——2017年2月21日; 2.材料审核阶段:2017年2月22日——2017年3月20日; 3.年检结果公告及盖年检合格章阶段: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31日。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㈠年检需提交如下材料: 1.《土地评估机构年检申请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执业土地估价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4.辽宁省人才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人数至少八人、合伙制2人)。 5.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有房产资质的需提供房产资质证书复印件) ㈡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按照“封面—《申请表》—附件材料”的顺序,采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原件供协会核验。 望各土地评估机构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材料并按时上报,对逾期不上报材料的机构,视为自行放弃注册资格,省协会将不再为其注册。 单 位: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东煤地质大厦1706室 邮 编:110013 联 系 人:房亭 电 话:024-22724731 传 真:024-22724831 网 址:www.lnland.com.cn 附件:1.《2016年土地评估机构年检申请表》 201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