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协会动态
公示公告
协会通知
办事指南
协会党建
关于我们
首页
协会动态
公示公告
协会通知
办事指南
协会党建
关于我们
关于转发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关于取消实践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取消实践考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证书》的人员可办理执业登记。
2016年12月2日
上一个
:
关于领取2016年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印章的通知
下一个
:
关于举办辽宁省2016年土地估价报告观摩研讨会(C51-J)的通知
上一个
:
关于领取2016年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印章的通知
下一个
:
关于举办辽宁省2016年土地估价报告观摩研讨会(C51-J)的通知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东煤地质大厦1606室 电话:
024-22724360
©2020 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备案中
网站建设:新网